【精华】培训通知三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用到通知,通知大多属于知照性的下行公文。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培训通知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发布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xx﹞16号)和《商丘市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通知》,20xx年全市继续教育网上培训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20xx年继续教育培训以网上培训的形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商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按照培训流程(见附件1),参加网上学习。个人完成学习并通过考试后打印合格证书,连同继续教育证交由所在部门。
2. 各部门收齐所有人员的继续教育证和打印的合格证书后,连同加盖部门公章的《20xx年完成继续教育网络学习人员名单(部门名称)》(见附件2)报送学院人事处,同版电子表发送至******6@126.com。
名单中姓名与个人身份证务必保持一致,按照姓氏拼音升序排序,如有特殊情况(如:继续教育证书丢失、新申领继续教育证号),请放在名单最后,并在备注栏中注释。
收齐的继续教育证和打印的合格证书分开报送,继续教育证书翻开至20xx年度学习记录后一页,以便注册盖章,顺序与《继续教育证书申领表》中保持一致)。
报送时间:20xx年9月11日-13日。
3. 没有申领证书管理号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填写附件3,直接发送至*****66@126.com,与人事处林xx(13*******0)老师联系,统一申领证书管理号。截至时间:7月20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由此造成的影响及后果,由本人承担。
4. 继续教育工作仅针对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无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5.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人事处联系电话:318xxx99。
人事处
20xx年6月6日
为了实现危废的产生、暂存、转运及处置全过程的动态监管,经研究,决定举办“市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系统使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安排
会议定于20xx年7月11日上午9:00召开,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
三、参会人员
上午:危险废物持证经营企业(市洁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盛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省兴茂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县奥森废渣处理厂)负责人和经办人各1名,各县(区)环保局危险废物工作负责同志2名。
下午:各危险废物产废企业负责人1名和各县(区)环保局危险废物工作负责同志2名。
四、会议主要内容
系统学习“市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使用方法。
五、其他要求
(一)各参会人员自带笔记本电脑。
(二)7月8日下午6点前将参会回执单传真至市环保局。
各安监站,经济发展局:
众所周知,安全生产培训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防治措施,它是实现“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机关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各个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并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安全培训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县安监局定于4月份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关于专项检查有关事项公告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贸易等行业或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检查内容
1、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情况;
2、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4、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的'情况;转(复)岗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5、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建立、健全情况;
6、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主要检查作业现场)。
三、检查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具体程序是:
1、听取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情况专题汇报;
2、检查安全培训相关资料;3、现场检查;
4、反馈检查情况;
5、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
(二)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乡镇检查(月日-月日)。各乡镇安监站,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根据要求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要充分发挥乡镇安监机构的作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并于4月12日前将附件填写汇总后上报县安监局。
第二阶段:县局抽查(月日-月日)。县安监局在乡镇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抽查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50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安全培训专项检查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好安全培训专项检查活动,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2、统筹安排,督促指导。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把安全培训专项检查与当前其他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做到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认真填写企业安全培训情况相关资料。
3、严格执法,注重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20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等法律法规上报县安监局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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